月租低至12.48元/m²,辖区公租房申请来了!面向这些人群~
2021-09-18 18:07 来源:龙岗街道那些事儿

龙岗街道的打工人
在“租房”这件事上
每个月的开销还真不小
不少人就一直盼望着
辖区能多一点公租房、人才房

最新好消息
大家期待已久的公租房来啦~

公租房通告
为解决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计生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房源配置效率,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130套进行定向配租,现就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其中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金地凯旋广场
房源在龙岗街道辖区哦!
赶紧来看看房源和认租具体情况吧


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街道银威路与龙富路交叉口,共3套,其中小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56㎡),大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1㎡)。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小二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74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0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19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58-62㎡。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看完是不是很心动?
以下温馨提示大家注意看哦~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1年12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的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上述项目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这个房子如何申请呢?
下面的配租程序一定要看仔细
本次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1年9月22日9:00
至2021年9月28日18:00
(共7天)
上下滑动查看配租程序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第二序位为龙岗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困难等特殊群体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非特殊群体的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请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8:00(共7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申请人如已取得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计生困难认定但尚未在轮候库信息中进行变更的,应在2021年9月23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完成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信息变更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1年9月16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1年9月28日18:00。
4.政策咨询。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龙岗区如意路486号);
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679045。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将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一)供应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住建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符合条件的盆友们赶紧下手吧
千万不要错过哦~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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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龙岗街道办、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