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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

“阳光房”真的“阳光”吗?

2021-09-02 21:10 来源:幸福福田

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某地产商

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

“可翻转花架阳光房,是不用玻璃的花架阳光房,大大优于易被判定为违建的固定阳光房......”

不少业主疑惑,什么是“阳光房”?

“阳光房”到底是不是违建?

阳光房

“阳光房”也称为“玻璃房”,主要是采用玻璃与金属框架搭建的全透明非传统建筑。事实上,不管是“可翻转花架阳光房”还是普遍的玻璃阳光房,都属于结构简易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深圳市规划范围内,搭建临时建筑需要经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而市面上部分广告的表述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使大家误以为搭建“可翻转花架阳光房”不属于违建,从而陷入“阳光房”陷阱

除此之外

常见的违建形式有哪些你知道吗?

和小福一起了解一下吧~

01

封闭或扩建阳台

封闭或扩建阳台常见于住宅小区,违建者将原有开放阳台封闭成房间,或利用主体梁柱向外延伸搭板扩建成阳台。

02

楼顶加建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楼或办公楼、工业厂房楼顶。违建者利用顶层空间或局部空间违法加建,或利用住宅楼顶层景观柱合围搭成房间自用。

03

封闭建筑通风或采光空间搭建阁楼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楼。违建者利用与自家建筑结构相邻建筑主体的通风间隔和采光井进行搭板,封闭合围拓展成自家套内空间面积。

04

室内加建隔层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楼和办公楼、工业厂房。违建者将较高的建筑层空间分隔成两层或多层空间,改变建筑层数、层高。

05

公共平台建玻璃房(木屋)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区和办公楼。违建者利用与自家套内相邻建筑主体室外的公共平台、小区公共空间搭建玻璃房、木屋等,作为储物或休闲生活场所。

06

错层阳台隔层扩建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楼小区。违建者利用与楼下错层阳台空间,搭板隔层合围拓展成自家套内空间。

07

前室改套内

此类违建常见于住宅楼和办公楼。违建者利用与自家套内相邻的电梯厅、楼内通道等公共空间,将入户门前移或搭建墙体将楼内公共空间圈入自家套内空间。

08

开挖地下室拓展地下空间

此类违建常见于多层住宅和别墅区。违建者在居住一楼或在自家别墅内开挖地下室,扩大地下室空间面积,或平地开挖鱼塘、蓄水池、泳池等。

09

占用城市公共空间乱搭乱建

此类违建常见于城市公共广场、公共绿地、道路两侧、待建地、建筑主体周边。违建者利用上述区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用于生活、生产经营。

10

擅自拆除建筑物、构建物

违建者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拆除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或已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物。

如果违建了

当事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呢?

1.法律风险

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的房子,将被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子将不能交易、不能转让、不能抵押、不能贷款。如果是未过户的新房子,将不能办理房产证,影响落户、入学等。

2.经济风险

违建容易,拆违不易。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费用一律由违建当事人承担。

3.信用风险

拒不拆除违建,违建当事人将受到联合惩戒,不能参与政府招投标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相关法规规定:“当事人拒不履行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通知征信机构载入行为人信用记录”。

如:某公司因在福田区深南大道福田汽车站交通枢纽西北角违建70平方米被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作出行政处罚,相关处罚信息同步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对该司企业信誉及相关工作产生影响。

4.维权风险

开发商与小业主签订了装修合同,法律意义上,小业主就成了违建当事人,后续维权难度极大。

5.安全风险

大面积集中违建被执法拆除,对楼宇安全结构造成的损害不可逆转。

为携手共创幸福美好家园

如果您在生活中

发现身边存在

诸如“阳光房”之类的违建行为

欢迎您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83911212

-END-

信息来源: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编辑整理:程诚

责任主编:刘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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