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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

野蛮施工,罚5万元!保护燃气管道,关系你我他!

2021-08-20 14:59 来源:精彩横岗

人工智能朗读:

对于行人来说 最烦躁的

莫过于发现人行道上有

占道经营

占道停车

占道挖掘施工

居然还是无证施工!

无证占挖施工既影响交通秩序

又给市民出行“添堵”

而且还容易引发各种工程事故

龙岗区园湖路就有这样一处路政施工工地

不仅未办理占挖许可证

而且施工时挖!破!了!燃气管道

经查,该工程是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该处正进行占用挖掘人行道铺设燃气管道项目施工,占挖长度9.6米,宽度1.8米,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施工,但是却无法出示占挖许可,涉嫌无证占挖。

同时,该工程项目在使用机械开挖时,导致燃气管道损坏,致使燃气泄漏,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生活,给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处理结果

由于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未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万元罚款;对该项目直接负责人朱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施工单位“野蛮施工”

导致燃气泄漏

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近日,横岗街道部署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举行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业务培训。

燃气专家从天然气特性、管道及其设施辨识、施工风险及事故案例分析、施工注意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同时传达《深圳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坚决落实近期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关键措施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再次就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范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进行宣讲。

我们继续来说说

上面那个“野蛮施工”吧~

顾名思义,就是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施工,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哦!

“野蛮施工”会带来什么问题?

(1)导致用户供气中断

案例:7月2日,黑龙江省一公司现场施工时,使用挖掘机将燃气管线挖断,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致使周边近1.6万户停气,初步估算损失10万元。经调查,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违反操作规程,野蛮施工,对安全隐患问题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燃气公司现场旁站监护,导致发生燃气管线挖断事故。

(2)发生燃气泄漏

案例:8月7日,一施工单位在北京市某中学门前进行作业时,对已经露出的燃气管线警示带视而不见,在未通知属地燃气公司到场的情况下,使用机械挖掘过程中导致燃气管线被破坏,导致燃气泄漏。所幸及时进行抢修,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施工单位外力破坏燃气地下管线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涉嫌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侵占、损毁燃气设施等行为。

有小伙伴会问了

野蛮施工会违法吗?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有关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小贴士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五十一条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为避免燃气管道被破坏

造成燃气泄漏

在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该做什么呢?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开通前,要检查燃气管道的位置,和燃气公司签订燃气保护协议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了解现场的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听从燃气公司巡查人员的提醒。

万一发生管道破坏,施工人员要懂得紧急疏散和报警,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保护燃气管道

关系你我他

为了维护好共同的燃气安全环境

小伙伴们要爱护

燃气标志桩、设施井等燃气设施哦!

资料来源:深圳燃气、横岗城建

整理编辑:精彩横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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