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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服务 非常满意 | 个人转让股权登记个人所得税前置开始实施啦!这些知识点你掌握了吗?

2021-08-06 18:52 来源:深圳坪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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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流程变啦!

我这刚转让股权,现在流程变成啥样了?

我看新通告已经公布了,不然,你去税务局问问!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号)从2021年6月18日开始施行啦!

您刚才的疑问也是最近纳税人询问较多的热点问题,这就为您详细解答~

个人转让股权登记流程有哪些新规定?

一、详细规范税收前置。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号)

在此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二、 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自动交互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个人转让股权行为已完成纳税申报后,依照相关规定为被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7号)

划重点!

纳税申报信息交换需3个自然日,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提前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影响股权变更登记。如股权转让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申报完成,但因信息交互原因影响办理变更登记的,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我转让了股权,是由我还是受让方去办理纳税申报呢?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办理纳税申报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纳税人自行申报:需提交《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需提交《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谢谢!这下弄清楚了,我赶紧准备资料来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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