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共3条)
2021-07-13 18:44 来源:深圳龙华融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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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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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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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龙华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落实“移动优先”战略,更好宣传“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形象,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拟选定一家有资质的机构于2021-2022年期间,为“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公众号提供为期1年的运营服务。
具体需求:
(一)运营团队
由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常驻龙华区融媒体中心办公。至少包括1名专职策划兼运营经理、1名专职采访(兼职编辑)、1名美术编辑(视觉设计与制作)、2名专职编辑。且需保持运营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合作期内不能更换超过3人次,更换人员期间空档期不能超过15天,更换人员需经融媒体中心同意。专职策划兼运营经理原则上不能更换。
1.专职策划兼运营经理。熟悉地方宣传部门工作流程及政务新媒体运营,具有丰富的专业新闻机构采编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大“脑洞”和强烈的创新思维,能根据区融媒体中心工作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时政热点、流行动态,灵活策划可读性强的选题以及增粉、固粉相关活动,并负责改版栏目规划;在必要时,还需根据需求承担一定采编任务。同时,作为运营经理,还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团队管理能力,负责公众号运营合作项目的执行、沟通,审核、校对推文,协调团队所在公司内部资源,支持项目相关工作。需参加融媒体中心每周策划会、每日编前会。
2.专职采访(兼职编辑)。需具备高度政治素养、新闻敏感性,具有丰富的媒体机构特别是新媒体机构的新闻采编工作经验,负责完成由融媒体中心统一安排的采访报道任务和重要稿件的传送和上报任务;在特殊时段,如节假日,还需根据需求承担一定的编辑任务。
3.美术编辑(视觉设计与制作)。需具有丰富的视觉设计工作经验和相关软件使用经验,时常接触并善于吸收网络流行视觉文化,具有一定的图片和视频创作能力,负责公众号的整体视觉优化、头条推文封面设计与制作、推文排版设计与优化,并合理使用网络表情包、照片、动图和短视频。
4.专职编辑。需具备高度政治素养和良好的新闻敏感、文化修养、创新意识,有丰富的媒体机构特别是新媒体机构的新闻采编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归纳总结能力,负责根据团队内、外部信息收集和梳理,汇总每日选题,根据选题及策划进行图、文、音视频等内容的综合编辑工作,完成推文编发,并及时关注、展示、回复评论。
(二)信息发布
1.日常发布。公众号原则每天推送1次,每次推送1-5条微信,遇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期间),需根据上级要求无条件推送多次,每次若干条;周末和节假日需安排值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2.矩阵联动。运营团队需加强与融媒矩阵各平台各团队的联动,及时获取其他团队动态,共享采编资源及信息。需安排专人,根据有关规程,负责官方微博的日常发布、评论区维护等工作。此外,运营团队还要加强对各单位、各街道投稿的收集、筛选,并作出适当指导和建议,配合完成网宣绩效考核工作。
3.专题策划。原则上,围绕宣传任务或辖区热点素材,每周需策划并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图表图解、海报、条漫、直播形式的推文或者自主创意的综合稿1篇以上,1年至少50篇。
4.评选活动。区融媒体中心将适时举办全区性新媒体报道评选活动,运营团队需配合组织活动。
(三)政民互动
1.留言互动。每日微信发布后,运营团队需持续在线关注后台留言,保持与受众互动,及时解答提问。要通过网友留言及时收集有利于更好开展工作的共性问题。要善于征求、吸取市民群众关于提升公众号使用体验的建议,及时作出完善。
2.活动互动。为加强政民互动、增加公众号粉丝,运营团队每季度至少策划1场线上或线下推广活动,全年至少4场,场均增粉量不低于1.8万,每次活动前需及时向融媒体中心提交策划方案。
3.需通过优化栏目设置、增加后台回复功能、引入外部链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公众号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
1.业务培训。团队需及时研判新媒体发展形势和趋势,策划设计符合实际的培训内容,包括组织资深人士对团队成员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组织联络新媒体专家为公众号及新媒体矩阵建设出谋划策等。合作期内,至少组织1场专家讲座,为团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至少30人次。
2.运营报告。团队每月、每季度均需向区融媒体中心提交1份阶段性运营情况报告,分析传播成效和得失,促进提升;运营达半年和合同期结束时,还需提交半年、全年运营工作总结各1份。
3.运营方案。运营团队需结合融媒体中心关于公众号内容与服务的改版需求,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改版运营方案。
4.平稳过渡。运营团队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在不低于公众号原运营水平的前提下,保证各种资源和信息的全面、平稳交接,在交接期间公众号不出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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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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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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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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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刘莉
联系方式:23338130
资料收集邮箱:5631617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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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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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DOU爱龙华”抖音号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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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DOU爱龙华”抖音号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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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DOU爱龙华”为龙华区官方抖音账号,目前拥有粉丝35.2万人。为进一步规范抖音号运营管理,更好地向社会受众传递时事与社会热点信息,反映龙华经济社会发展、营商环境、文化、民生等动态,拟选定一家有资质的运营服务机构,把“DOU爱龙华”抖音号做强做优。合作期为一年。
具体需求:
(1)合作期间运营服务机构需建立不少于4人的专业运营团队,包括熟悉抖音平台特性的策划编导、视频摄制、账号运营、平面设计等;
(2)视频拍摄制作、账号运营人员进驻区融媒体中心办公,落实区融媒体中心的统筹策划和工作要求,并自带摄像器材等内容生产工具;
(3)运营服务机构需围绕时事与社会热点信息及龙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题材,每个工作日更新发布3-5条视频,并对粉丝的留言、评论进行筛选和互动;周末及节假日每天发布2条左右;
(4)根据区融媒体中心需要,不定时(包括周末)配合政务等活动的现场拍摄、制播,完成宣传任务;
(5)根据区融媒体中心需要,不定期开展“抖音直播间”活动以及室外现场直播,方式包括定位慢直播、航拍、现场多场景直播等,运营服务机构应拥有相当架次的无人机及转播车,合作期间内直播次数不少于12次;
(6)每月视频总播放量不低于3000万次,视频点赞量不低于15万人次,全年新增粉丝不低于15万人;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上周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周工作计划;按时提交“月、季、年”运营报告;
(7)运营服务机构需具备平面设计能力,不定时更新设计账号形象,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配合主办方制作相关海报进行宣传,全年不少于100张;
(8)采编制作区别于一般新闻报道和信息服务的创意传播视频产品,合作期间内发布数量不少于24条。其中,需原创两条以上打动人心、引发共鸣,能引起社会广泛传播的正能量公益创意爆款(抖音平台播放量超300万人次、微信公号传播超10万+阅读)短视频在融媒各平台播放,并向上级平台推送,时长在3-5分钟;
(9)在区融媒体中心指导下,协助运营管理龙华区官方视频号,完成日常发布、留言互动等工作;
(10)根据区融媒体中心培训工作安排,面向全区相关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不少于2期的新媒体短视频业务培训;
(11)运营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如因所发视频在抖音平台引起有关纠纷,服务机构需全程介入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12)对账号实施24小时全天候在线管理,及时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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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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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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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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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刘莉
联系方式:23338130
资料收集邮箱:5631617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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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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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新闻出版科审批管理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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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闻出版科审批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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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1)项目概况:要求服务单位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与安排下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及证照的公示、制证、发证等工作;
(2)具体需求:1.高质量完成材料预审、系统受理工作;2.熟悉审批业务的材料要求、法律规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及时回复群众咨询、通知群众领取证件;3.审核材料并完成现场勘查工作;4.熟练使用“公共审批系统”、“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深圳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广东省新闻出版行业信息管理平台”、“龙华区双公示系统”;5.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通知及时调整行政事务公示内容,协助处理12345行政投诉工单及其他事务;6.对待工作有规矩,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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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与区级及区级以上直属单位、上市公司及知名企业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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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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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报价单(加盖公章)、公司介绍文件、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及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请将文件打包后按照以下格式命名: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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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澜美术馆副楼403办公室
项目经办人:林培浩
联系方式:21074304
资料收集邮箱:lh_xwcbjgongy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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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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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杨维易 曾家祺
统筹制作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