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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

确定了!深圳各区2021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5月27日启动!

2021-05-22 15:03 来源:坪山群团

人工智能朗读:

5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还在当天下午召开了202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新闻通气会,确定了今年深圳各区小一初一报名将于5月27日统一启动,这也是深圳各区首次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时间。

-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招生宣传:5月下旬

2、网上报名:5月下旬

3、资料审核:6月上旬-7月中旬

4、公布结果:7月下旬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19日,宝安区就公布了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的报名时间。

小一网上报名:5月27日-6月3日

(报名系统6月3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

初一网上报名:5月31日-6月6日

(报名系统6月6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

小一报名初审:6月4日-6月13日

初一报名初审:6月10日-6月18日

部门核对:小一6月14日-6月26日;初一6月21日-6月26日

家长核对:6月27日-6月29日

部门复核:6月30日-7月14日

录取结果查询:7月26日-7月31日

注意注意!信息初审分为网上初核和现场初核。

网上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即可。

现场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凡是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则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申请学位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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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深户无房租房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

申请在宝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 “深府规〔2018〕3号”的有关规定提前准备入学材料,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3.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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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非深户籍: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港澳台籍: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

-温馨提示-

为了让家长熟悉报名流程,南山教育局将于2021年5月21日9:00至2021年5月22日15:00开放义务教育阶段预报名系统进行公测,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szns.edu.cn/),点击“报名信息”或“预报名飘窗提示”进入参与公测,公测阶段报名数据不作为入学申请依据,数据将于2021年正式报名前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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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非深户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台湾籍:

1、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位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 电话:8267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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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非深户籍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4、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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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非深户籍: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港澳籍: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

台湾籍: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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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盐田区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非深户籍:

1、《盐田区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已过期的还应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家长应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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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1、购房户需要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②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③购房合同原件、缴纳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2、租房者需要①房屋租赁凭证;②《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③公租房:租赁合同。3、原住居民祖屋需要①股份公司股份证;②祖屋证明;③水费或电费缴纳单据。4、特殊住房需要提供特殊住房证明。

3、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并核对家庭计生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要求,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非深户籍:

1、户籍材料: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住房材料:1、购房户需要①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②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③购房合同原件、缴纳发票原件、入伙通知书。2、租房者需要①房屋租赁凭证;②《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③公租房:租赁合同。3、原住居民祖屋需要①股份公司股份证;②祖屋证明;③水费或电费缴纳单据。4、特殊住房需要提供特殊住房证明;

3、居住证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 1 年有效参保证明,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 1 年)。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的相关意见,家长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断缴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5、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并核对家庭计生信息。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要求,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港澳籍: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同上非深户籍;

4、社保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 1 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 1 年);

5、计生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生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务必于学位申请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6、公证材料: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台湾籍: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同上非深户籍。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军人子女:

1、军人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深圳户籍学生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申请,按时到申请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递交资料;

2、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③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凭证、《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案登记地址: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 12 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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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①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当年入伙);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②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③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④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⑤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⑥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⑦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也可以申请学位。

3、计划生育信息: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非深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①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当年入伙);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②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③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④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⑤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⑥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⑦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满一年,也可以申请学位。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4、计划生育信息: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港澳台籍:

1、儿童出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籍儿童提供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参照上方非深户籍要求。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我区义务教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须在当年5月14日前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登记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联系电话:274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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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籍: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社保参单(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港澳台籍: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军人子女:

申请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案地址: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1219室;联系人:成迪,联系电话:28333041

距离5月27日只剩下几日的时间,家长们记得先根据清单核对好所需要的入学材料,届时入学公告出来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目前一些区的学位申请指引还没有出来,具体的申请材料以各区教育局后续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我们会随时跟进,第一时间通知大家。

来源 :晶报、深圳市教育局、宝安日报、深圳各区教育局官网、深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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