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丨脱发、鼠标手、键盘腕属于职业病吗?!
2021-04-28 20:24 来源:宝安工会

为了解答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工对劳动法规与政策的认识,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宝安区总工会特推出“法律热线”专栏。
法律热线第48期
“搬砖”标配——
脱发、鼠标手、键盘腕(腕管综合征)
这属于职业病吗?

NO!!!
如何辨别自己的工作
是不是职业病范畴
它就是
▼▼▼

今天是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职业病
更好地保护好自己吧!

0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2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怀疑自己可能患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劳动者确实被诊断为职业病
用人单位可在30日内(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之内)向属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具体的工伤认定和操作
可点击下方文字查看
↓↓↓
《法律热线丨上班路上突发疾病身亡、见义勇为受伤,这都算工伤吗?》
被认定为工伤后,治疗职业病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住院治疗职业病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相应等级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03
安全生产的需要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作为劳动者
我们需要正确认识职业病
提高对职业病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而用人单位
需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
只有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才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创造一个和谐的营商环境
※本期法律观点由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阎虹宇律师指导,杨瑾实习律师撰写。

阎虹宇 13590243121
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处理劳动合同、民商事经济纠纷,在企业用工制度完善、用工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处理工作经验。

杨瑾 15273267789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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