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怎么申请?申领指引和资格认定指引看这里!
2021-04-02 17:38 来源:宝安残疾人就业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两项补贴的申请对象是谁?
如何申请补贴?
申请之后多久可以领到补贴?
......
以上这些问题
请看下面的申请指引
答案都在其中!


按照以上步骤,我现在申请就能马上拿到补贴吗?
不是的哈,是要经过“5+3+5”的逐级审核后才能领取补贴哦~

两项补贴的逐级审核
0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本辖区内户籍残疾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可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办理。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通过管理系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应对残疾人户籍及残疾人证核发属地情况(户籍所在地应与残疾人证核发属地一致,下同)、残疾类别、生活状况、已享受的社会救助等扶持政策进行核查,属于残疾军人的必要时可以提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核查。初审通过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县级残联组织进行审核。
02
县级残联组织自接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之日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应对残疾人的残疾身份、残疾等级、残疾类别和残疾人证有效期限等残疾状况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定。
03
县级民政部门自接收到县级残联组织审核意见之日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审定应对残疾人已享受的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扶持政策进行核查,必要时可进行入户调查。
04
不设县(市、区)的地级市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按上述流程报送市级残联组织审核、民政部门审定。政府集中供养的残疾人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供养服务机构初审后,报送同级残联组织审核、民政部门审定。
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的部门要在管理系统内明确不予批准原因并注明政策依据。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不予批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残疾人或代办人并说明理由。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并不是申请完就能拿到两项补贴的哦~


那补贴发放的方式和时间呢?
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于审定合格后次月开始发放。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的账户,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以各地制定的具体政策为准。


深圳市目前现行的两项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同时温馨提醒一下
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朋友
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
主动申报资格认定哦~
(详见下方操作指引)



来源于:广东民政、深圳民政在线、深圳残疾人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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