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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行业重疾新规今年实施 国寿优选赔付

以案说险丨行业重疾新规今年实施 国寿优选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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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机构正式实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2021年2月1日,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机构正式实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为保障用户权益,中国人寿对外发布《关于对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客户推出“优选”理赔方案的告知书》。对于持有中国人寿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效保单,且于“2020版重疾规范”发布(2020年11月5日)后,首次确诊保险产品条款中列明的重大疾病的客户,中国人寿将根据客户就该疾病提供的理赔申请,基于对应疾病的两种医疗诊断标准选择有利于客户的一种。

即客户所患重大疾病,符合原保险产品条款中对应疾病的医学诊断标准,或符合“2020版重疾规范”中相同疾病的医学诊断标准两者中其一,并满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给付条件的情形下,即可获赔相应保险金。 

 

“优选”赔付案例

保单情况:

深圳国寿客户L先生2017年投保国寿福系列产品合计保额30万元。 

案件情况:

L先生因患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住院治疗,于2020年12月行“右侧胸腔打孔,经胸腔镜的二尖瓣机械瓣膜置换术”,治疗结束后申请理赔。 

赔付情况:

L先生本次实际实施的手术为未开胸但已切开心脏的心脏瓣膜手术,根据合同约定,未达到重大疾病赔付标准,仅能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根据2020年修订版重疾保险定义标准,L先生达到可赔付重大疾病的条件。根据国寿“优选”理赔方案,深圳国寿赔付L先生30万元重疾保险金。 (黄露)


[责任编辑:汤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