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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暴利
商务部酝酿改变进口汽车市场管理政策已达一年之久。2007年年初,商务部就在各地调研了进口汽车市场情况,并在深圳、浙江等地召开研讨会,听取地方商务部门意见。2007年9月份起,先后在广州、天津、北京密集召开会议。并于2007年11月组团赴日、韩考察。本报曾于12月3日率先报道了《细则》提出拟适度放开“平行进口”的建议。
事实上,总经销商和授权品牌经销商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仅仅是表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之所以将进口汽车市场作为突破口,是因为进口汽车市场的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外资大肆攫取进口车市场暴利的行为已经威胁到了我国的国家利益,并且引起了无论是政府官员、行业协会人员,还是汽车经销商的极大担忧。
根据国家统计局、海关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07年,中国汽车销量达到880万辆,汽车整车行业税前利润约600亿元人民币。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估算,2007年1-10月份进口汽车单车CIF价格超过3.5万美元,毛利率一般为20-40%,按平均每台利润15万元、整车进口量26万辆计算,利润将达到390亿元。也就是说,26万辆的进口汽车国内销售环节的利润总额相当于880万辆国产汽车实现利润总额的近65%。进口汽车的利润之巨可见一斑。
深圳一位经销商透露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以近几年进口量较大的奔驰S级350为例,海关报关价一般在105万-108万元,批发给4S店的价格为125万元,零售价为135万元。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总经销商单车获利20万元,一般的豪华车获利都是这个水平,有的品牌更甚。他估算,最近3年,外资总经销商获利达1000亿元之巨。
如何尽快阻止国外汽车生产商和总经销商对我国国家利益的侵害?据了解,《细则》规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定期收集、公布主要进口车型价格及同等车型在主要国际市场(美国、欧盟、日本等)价格,提供给海关,作为报关价格的参考依据,最大限度阻止低价/高价报关。
记者也获知,商务部门可能配合海关、税务部门打击偷逃税行为,并可能对以往的偷逃税行为进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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