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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需不需要汽车“三包”
中消协投诉部负责人徐垭宸告诉记者,很多消费者认为如果汽车“三包”不出台,他们的权益就不能得到更好保障。实际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各类商品的质量以及质量责任几乎都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这两部法规,大多数因产品质量或消费纠纷引发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徐垭宸认为,目前汽车生产企业能主动出台“三包”规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件好事。“我们不希望这是一种短期行为,更不希望企业出台的这些规定是针对产品销售的炒作行为。企业对产品质量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应该是从始至终的。企业制定的规定,也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这样才能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李湘军律师认为,出台汽车“三包”很有必要。“汽车‘三包’的作用类似北京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细化。在假定条件下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减少确认和处理纠纷的时间,有利于当事人快速、无争议地解决纠纷。能有效解决目前处理汽车质量纠纷诉讼时间长的问题。”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律师也认为,由于汽车产品的特殊性、复杂性,单独出台汽车“三包”是很有必要的。(王 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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