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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谨记判定条件 缺一不可
由于多数司机仍不太熟悉《办法》的操作流程,仍是习惯第一时间找交警。而且在事故车辆挪车时,其他车道上的车辆很少避让。交管部门表示,按《办法》规定,遇到事故车辆,其他车辆应当主动避让,让其顺利移出现场。
对于这种类型的事故,我们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也是属于8类事故、43种情形里的一种 “追尾”的情形。这是适用《办法》进行快速处理的,由于双方的车损都较轻,并且POLO车主也认定自己为全责,这个时候该做的是迅速记录事故形态,并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进行协商解决。
对于是否属于“快速处理”的范围?这样的判断认定,会比较复杂一些。北方驾校资深培训教师周水平表示:“大家可以记得以下前提条件:只要是当事人双方均认可是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轻微人身伤害,双方没有争议,并且是在北京路面上,驾驶员没有喝酒,还得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就能判定可以适用快速处理的范畴,完全可以自己解决。”反之,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记者建议还是选择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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