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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费率可能性很大”
对此,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内部人士昨天解释说,制定浮动费率本身不是为少收或多收车主的保费,而是为鼓励车主不要违章驾驶,注意安全,“各地保监局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草案制定细则,上报保监会审批。”
另据早报记者了解,保监会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将经营一年的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上报,预计于9月对外公布结果。“迫于各方的压力,保监会下调交强险费率的可能性很大。”太平财险车管部副总吴南浩说。
◇新闻档案
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出生记”
4月6日,北京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保监会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
4月27日,孙勇将保监会告上法庭。同一天,北京律师刘家辉受全国156位车主的授权委托,向保监会递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
5月22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否认交强险存在400亿元的“暴利”,并表示7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费率浮动机制。
◇草案解读
交强险浮动比率
◆与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20%。
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其他情况均不浮动。
◆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浮动: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
反过来,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交强险计算方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例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1050×(1-10%)×(1+30%)=1228.5元。
(早报记者罗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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