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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期待体制系统支撑
在采访中,多数专家认为,国家应该确定一个公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即坚持公车办公务,走法制化之路。从国外看,那些对公车管理制度健全的国家,不但建章立法,将公车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而且还引进公开监督机制,同时对违规行为依法惩罚也非常严厉。
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认为,只要政府有决心,公车改革思路很简单,基本原则是:公务乘坐出租车。警用巡逻车、工商执法车等因不可替代而最低限度保留的公务用车除外,其它的诸如领导干部配车等全部取消。为此他提出了“公车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思路,具体措施有四点:“首先,加快公务用车立法进程,明确最低限度保留公务用车的范围(包括机关、部门、职级等)、使用规范、公车腐败的处理措施。其次,在此范围以外,一切公务均乘坐出租汽车。第三,作为过渡措施,可组建公务服务汽车有限公司,保留范围以外的公车及司机全部分流至该类企业,并将该类企业逐步过渡到与普通出租汽车公司同等的经营范围。第四,对保留下来的公务用车严格管理,对公车腐败严惩不贷。”
“公车社会化运作有很多可行性。”杜立元律师表示,这样不但不会影响到政府正常职能的发挥,还会促进交通服务业的发展。另外,省去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轿车问题的困挠,还可免去修车等技术性麻烦,减轻财政负担、从根本上解决公车滥用现象,也可避免因“货币化”公车改革导致部分司机失业。(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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