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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规定》下周向社会征求意见
晶报讯(记者郑毅通讯员郭小嘉宋学德)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双方往往因为赔偿金额纠缠不清,车辆也因此无法撤离现场,从而失去快速处理事故的意义。有关部门拟推出事故确认卡,双方只要选择卡上选项,经确认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昨日(14日)下午,市交警局与市保监局、保险同业公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即将推出的《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草案细节作进一步磋商,下星期将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规定》有利于道路安全畅通
此前,几家单位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理赔办法的许多细节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并草拟了8页的《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规定》。该《规定》的草案共有19条,对58种情形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应如何适应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做出了明细规定。据了解,今年7月1日,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正式实行。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
与会单位代表认为,《规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自行协商解决”的有关精神,有利于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利于市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我们都希望尽快推出实施。”
市交警局下星期将公布草案基本内容,让广大市民发表意见和建议,以便使之更加完善、合理。因此,本来准备于7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有可能会延后。
拟推出事故确认卡避免争端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认定事故责任以及确认赔偿金额,这也是当事人目前自行协商解决问题时,双方纠缠不清,车辆无法快速撤离现场的主要原因。为避免争端,《规定》拟推出事故确认卡的方法。确认卡包括当事人和事故的基本信息,避开了让当事人纠缠不清的责任及赔偿问题,当事人只需要对事实形态进行选项,选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碰撞部位。下设车头、车尾等8项;二是行驶路线及方向。下设直行、倒车、左转弯、逆向行驶等22项;三是违法事实,包括“交叉路口冲红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方向行驶”、“违法停车”等等。大家认为,第三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逃避责任不愿如实填写,但通过前两项,基本事实还是不难确定的。
“事故确认卡”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持“事故确认卡”和现场照片直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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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处理程序
一、照相、画标记。保险公司在卖保险时,给车主提供一台一次性照相机,当事人利用这台照相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也可用粉笔等在地面标记车辆现场位置,或两者同时进行。
二、快速撤离现场;双方当事人填写“事故确认卡”(将来可在加油站、洗车场等地方领取)。
三、向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向122报警。
四、当事人持照片及“事故确认卡”前往保险公司理赔。
(作者:记者郑毅通讯员郭小嘉宋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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