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逾1000万人纳入生育保险 费用报销全城通办
2016-08-26 08:07 来源:深圳商报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一年多,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054.13万人。今年3月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全面实行“同城通办”。
参保满1年 才可刷卡记账生育医疗费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截至今年上半年,生育(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1054.13万人,环比增加8.49万人,增长0.8%,同比增加52.58万人,增长5.2%。其中,参加生育保险职工(自2015年3月起用人单位按省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缴纳)1002.87万人,参加原生育医疗保险51.26万人。
生育保险政策利用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区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便利程度,避免有生育需求后突击参保等行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冲击,提出了一年“等待期”,以引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权益。根据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
参保人可到我市任一家定点医院刷卡产检
我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不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额外条件及程序。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母婴医疗服务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为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记账不需要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为保障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及本地化的更好衔接,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记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分为一档、二档、三档,其中二档、三档参保人看普通门诊要到绑定的社康中心。有生育保险参保人询问:“如果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怀孕后产检是否像平时看普通门诊一样,一定要去绑定的社康中心,还是市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刷卡做产检?”据了解,参保人无论参加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还是三档,只是要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均可在我市任意一家定点医院进行刷卡做产检。有参保人询问:“生育医疗是否只能在深圳医院记账?广东省其他公立医院是否可以记账?”据了解,目前生育医疗只能在深圳市市内定点医院才能刷卡记账。
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全城通办”
不符合刷卡记账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统一采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共包含12次检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中,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单胎顺产为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为5200元;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我市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也就是说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参保归属哪个区,可以到自己方便的任何一个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有时限
参保人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有时限。具体的规定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申请报销申请;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李 莹)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职工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材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职工在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后打印);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