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重磅发声严厉处罚“逃废债”
2020-11-23 10:48
来源: 经济参考网

金融委重磅发声严厉处罚“逃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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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华晨汽车、永煤集团债券违约等事件引发各方关注。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

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债券市场改革 建立健全市场制度

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当天晚间,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上交所也向涉及的中介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监管警示函。

近期,河南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集团”)也发布债券违约公告,引发市场担忧。

此次会议要求,继续深化改革。要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

中信证券固收分析师明明表示,长期来看,完善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市场化、法治化进行违约债券处置仍为破局之道。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曾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近期一些信用风险的暴露,也让市场有机会进一步提升信用风险定价能力,深化公司个体和行业研究,提升信用评级等方面能力,这样有助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曾刚表示,当前信用债市场违约事件从数量和规模上看,和去年同期相比没有断崖式上升,也没有扩散的现象,是具体发行人本身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上升为普遍的趋势,也不用过度恐慌。

秉持“零容忍”态度 严厉处罚“逃废债”

会议要求,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明明指出,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逐步打破刚兑是应有之义,但绝非发行人“借坡下驴”,以转移资产、挪用资金等方式恶意逃废债的借口,也绝非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便利的挡箭牌。

在曾刚看来,近期的违约事件也反映出我国债市投资者保护机制、债券信用违约处置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进一步补足短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

曾刚表示,在实践中,2019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开始积极探索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提高违约债券的流动性。这主要体现在到期违约债券的转让机制、拍卖机制,以及质押式回购违约的匿名拍卖机制的建立。二是完善基础制度框架的建设。例如,2019年12月27日,央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大方向上规划了债券违约处置的重点领域。下一阶段,债券违约处置机制还可以在推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完善破产人管理制度、完善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等方面着力推进。

督促各类主体严格履行责任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明明表示,监管部门强调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类主体履行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意在对症下药、自上而下确立“信用”在于债市的重要地位,给债市投资者注入强心剂。

此外,会议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实际上,针对近期出现的债券违约事件,监管机构已陆续出手,对相关机构展开调查。11月20日,证监会公告称,对华晨汽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汽车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11月19日,交易商协会表示,对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发行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要求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和处分。

明明表示,金融委强调多方位监管,严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行业外部,各部门协作排查风险;行业内部,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各自律组织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评级等流程,推动债市信息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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