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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专项整治没有截止时间表

互金专项整治没有截止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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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行为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辖区P2P平台在互金专项整治期间的有关行为进一步提出了具体“十条”规范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不仅要求P2P网贷机构不得变更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变更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还要求P2P网贷机构待偿余额不得增加、出借人人数不得增加,并应有序减少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直至结清。

此外,《通知》还首提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分支机构,线下门店数量必须持续压缩,且线下门店功能限于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对于“凡是已出现兑付风险或拟良性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新增出借人(受让存量债权的除外),不得开展新业务(存量债权转让除外),同时还应关闭出借用户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直至存量业务全部结清”。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凡是已出现兑付风险或拟良性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并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再向出借人公示后,方可进行公司注销或破产程序,实现良性退出。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对该《通知》做出解释,表示《通知》要求出借人人数不能增加,“不是不能新增出借人,而且新增了就要同步减少结清出借人,出借人数量保持动态减少”。他同时透露,“互金专项整治期具体截止时间根据国家整治办要求定,目前没有时间表”。(记者 谢惠茜)

[责任编辑:江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