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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地 打破“刚性兑付”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落地 打破“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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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2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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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2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专家分析,新规将从多个方面影响投资者,未来公众必须提高“自负盈亏”的风险意识。

理财子公司为商业银行下设的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有利于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实现“卖者有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同时,也将促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办法》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对公众而言,其亮点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渠道更广、选择更多。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强调,投资者必须注意到,一方面投资品种更丰富了;但另一方面,风险也更高,这意味着银行理财投资不会一律“保本”。

“投资不保本”符合金融机构资管新规的要求。今年4月央行、银保监会等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曾经,没有固定收益率、净值有涨有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并不受消费者欢迎。然而,随着理财市场的规范化、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国投资者必将告别“刚性兑付”时代。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办法》的落地,既迎合了监管导向,也符合市场大势。“资管新规”以及今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均提出了这一要求。对公众而言,面对琳琅满目的理财产品,更需擦亮双眼、选择合法产品,具有“盈亏自负”意识。

在监管精神的引导下,如今超过16家中资银行已经相继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也有城商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均已发布了相关公告。


[责任编辑:汤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