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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春节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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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有人回乡走亲访友,有人外出旅游,也有人选择了坚守岗位。春节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2月22日,深圳市人社局表示,2018年春节总共有3个三倍工资日、4个双倍工资日,但是7天全加班是违法的。

春节期间,有人回乡走亲访友,有人外出旅游,也有人选择了坚守岗位。春节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2月22日,深圳市人社局表示,2018年春节总共有3个三倍工资日、4个双倍工资日,但是7天全加班是违法的。

市人社局称,春节初一、初二、初三(2月16日~18日)是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2月15日(除夕)、2月19日~21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2018年春节总共有3个三倍工资日、4个双倍工资日。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初一、初二、初三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安排员工在另外4天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以一个月薪(基数概念)6000元的职工为例,其日加班工资基数就是6000元/月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275.9元/日。若该职工在春节3天的法定假期内上班的,用人单位应按每天应该不低于827.7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若在其余4天内上班的,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计发2倍工资,即每天不低于551.8元标准支付加班费。

市人社局提醒,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对于加班有专门规定,节日期间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应与工会或员工协商。同时,如果春节期间连续7天加班,属于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规,不但员工有权拒绝还可以举报。如员工举报,单位将受到处罚,举报热线为12333。

[责任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