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2018年度巨灾保险协议签署仪式举行。
据了解,2018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的内容延续了2017年度有关保障和服务内容。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若遇暴风(扩展到狂风、烈风、大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以上15种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将获巨灾保险保障和服务。
保障内容表现为3方面:一是人身伤亡救助,对符合保险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每人每次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救助总限额为20亿元;二是核应急救助,为政府提供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救助总限额为5亿元的核应急救助保障;三是住房损失补偿,对符合保险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每户每次事故救助责任限额人民币2万元(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每次救助总限额为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