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行业资讯频道>金融>滚动图片>

银监会:禁向未满18岁大学生提供网贷

银监会:禁向未满18岁大学生提供网贷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当前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领域。

【深圳商报讯】(记者 谢惠茜)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当前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领域。

银监会警示的十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债务违约等传统领域风险,债券波动、交叉金融产品、理财业务、互联网金融、外部冲击等非传统领域风险以及重大案件和群体事件风险。

加强信用风险管控位列十大风险的首位。《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风险底数,落实信贷及类信贷资产的分类标准和操作流程,密切监测分析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的生成和迁徙变化情况。同时防范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给“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授信等风险。

《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推进P2P网贷平台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要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指导意见》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针对非法集资风险,银监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加大对未经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使用“银行”名称、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金融服务,严禁内部员工违规参与各类集资活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账户、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交易,劝阻客户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在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严格区分公募与私募、批发与零售、自营与代客等不同产品类型,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将投资者分层管理落到实处。理财产品宣传及销售人员开展产品营销推介时,应真实、全面介绍产品的性质和特征,明确告知是本机构产品还是其他机构产品、是保本产品还是非保本产品、是有固定收益的产品还是没有固定收益的产品。不得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做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