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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就暗中同居了。在我们那边,同居是个很难听的词,所以我们不敢公开。
他对我很大方,经常给我钱,而我那时确实有点贪财,在钞票面前,总是显得特别温柔。
大约同居一年后,我们就结婚了。如果不是我哥哥从广州带一个老乡来玩,可能我的生活就这么平静地过下去,跟他白头偕老。
这个老乡也在广州某银行工作,长得很帅,1米76的个子,在我们广东本地人来说,算是很高了。
他跟我哥到我家来玩,在我家喝酒。那年夏天,天气特别热,喝到兴奋时,他们两人都脱光了上衣,吵闹着猜拳。第一次有别的男人在家里光着臂膀,而且那么结实而浑厚的肌肉,我竟然有了点春心萌动的感觉。他们在县城玩了两天,我都很热情地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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