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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人是会喜新厌旧的。特别是当你对新的很喜欢的时候,你对旧的就更不喜欢了。
我越来越跟老公没有了感觉。也就是人们说的那种左手摸右手的感觉,连续几个月睡在一起,一次爱也没有做。
我跟广州老乡就这么"牛郎织女"地过了一年,我终于下决心离婚。我们没有生孩子,离婚本来是很简单的事,但丈夫死活不同意,结果闹到了法院,单位的人也都知道,闹得沸沸扬扬。
这时候,我这个男朋友就鼓励我辞职,到广州找工作。我过得很烦,在他的怂恿下,离婚后,我就义无反顾地跑到了广州。
我们的离婚是庭外调解的。前夫后来同意给我20万元,家里的一切东西都给了他。那时,我自己也有将近20万元存款。到了广州后,我在一处中等档次的住宅区买了一套房子,一次性付款,总共花了32万元。男朋友开始跟我住在一起。我也开始在做着一个帅哥太太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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