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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如果有男人曾用强暴的方式胁迫你同他发生性关系,不要再继续和他交往,他的行为不是一时的错误,而是本性的显露。如果是男朋友,那最好是分手,因为爱一个人首先是尊重一个人,如果他不顾你的强烈反对强行施暴,这样的人,根本不值得你爱。
吉人:犯罪就是犯罪,不过我们应当考虑法外人情的存在,如果是深爱过的人,如果认为值得在一起,不妨跳出恩怨的圈子去考虑问题。
小庄:如果是男朋友,我会看他事后的态度,如果道歉的态度很真诚,而且据我自己的判断他的确是一时冲动,我会原谅他。如果他事后得意洋洋,说什么“生米煮成了熟饭”,索性就嫁给他,那我肯定一拍两散。至于报案,我可能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谁会相信,谁能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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