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NO7、NO16、NO11都是性伙伴,我跟他们做爱时都沉浸在自己的感受中,并不爱他们,是不是很无情。NO7、NO16、NO11,都是性与爱各百分之五十,剩下是纯粹性伙伴,也就是百分之百,我完全不看重的,换任何人都可以。
性伙伴可以是任何的人。情人应该对人生看得比较明白。
在成长过程中各有作用和意义,我比较同意方刚的说法,性伙伴就是做完爱会生出讨厌之心的感觉。
我和别人做爱确实是谈不上有原则的事。我会尽量追求同自己心仪的男人做爱,比如和昌平园的NO6,尽管只有一夜,还是想留下美好回忆;再比如NO11,我们一见面就彼此吸引、虽然聚少离多,总是非常挂念,NO11特别遗憾我的孩子不是他的,如果是那样,想必我就要跟他结婚了罢;还有我的丈夫NO16,我很爱他,从一开始就希望能够给他一个完全自由的环境。不过这是少数,我的性行为大概还是分两种,有情的和完全没有的。我看重的当然是那些有情的。我和异性做爱没有享受过自慰达到的性高潮,所以性刺激这点应该很淡,剩下的就是一种沉浸在自我之中的体验,是否也是一种心理和生理满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