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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其中的时候,容易意气用事,想不了那么多,经历了后来的事情后,我明白,朋友说的没错。
跟第二个女人分手后,我跟第一个女人离婚了。既然给不了人家一个安定的家庭,就放手吧。
第三个女人,是个上海女孩儿,很物质的一个人。她在决定跟随我后,第一个问我的问题是:你的身价是多少?这个女孩儿,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那时我已经辞去公职开始做生意,赚的钱不算多,却足够为她提供高质量的生活。她问我那个问题时,我回答她:我没钱。但她还是跟我住在了一起。
我对她投入了很多感情。她一个女孩儿,大老远从上海来投奔我不容易,至少说明她是爱我的,所以她要什么我都会满足她。我们在一起大概四年多,这期间,我想过娶她,并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但她的父母向我要几十万元的嫁妆,这把我惹火了,我问他们这是嫁闺女还是卖闺女。结果,这事儿就这么放下来了。
2006年年初,她走了,事先没有任何迹象,很突然地,只留下了一张纸条。在此之前,我俩吵了一次,为什么事儿吵我都忘了,好像我一急还推了她一把。她在纸条上写道:我们是相爱的,但我们不适合。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否定了过去的四年。而我给她投资的一家公司,现金她都拿走了,只留下欠的不少外债让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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