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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帮落榜的女生结伴去了广东,那年我18岁。至今我仍然记得父母送我上火车时的眼神。唉,盼了半辈子,就盼女儿出息,不要再像他们那样窝窝囊囊地活着。谁知碰上我这么个不争气的。我在火车上哭啊,从来没哭得那么酣畅淋漓,掏心掏肺的。那时候,我感觉广东就像一座金矿,等着我去挖,我一定要赚很多的钱回去,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刚到广州的时候,我们去了一家服装厂。还不到一个月,我就失望了。一个月两三百块的工钱,怎么也不可能让我暴富。打工妹很没有地位的,管我们的是个广东本地人,一口广东普通话,初来乍到,有些发音我怎么也听不懂,常常会错意,然后挨骂在所难免。
后来碰上一个叫雄的老乡,他在广东当了一段时间的“穴头”了。那个时候,大大小小的城市开了不少歌舞厅,能唱点歌跳点舞的,随便拉扯一帮人,就去“走穴”,生意好得不得了。雄知道我受过专业训练,立马把我当宝贝一般地供起来,像雄这样半路出家的“穴头”,很难有面子请到正经学过歌舞的人。雄眉飞色舞地向我描绘“走穴”的光明前程,他说那些有名的明星还不照样“走穴”,如果我有志气不放弃所学的本事,这正是一个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的机会,况且收入不菲,一天几百块钱的收入不是难事,只要我愿意,雄还愿意和我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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