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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以为西方人的离婚观就像是换件衣服那么平常,但是我看了美国一位女作家的书,她在书中说道:离婚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情,我刚刚结束了本来不想结束的婚姻。
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天下女人的情感都一样,只要她是女人,只要她是结过婚的女人,对有些女人而言,离婚就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情”。
今天我们仍然要说离婚这件事,在李丹(化名)的整个离婚事件中,有一些让人格外心酸的地方,离婚男女之间不再恩断义绝,而是为爱分手,虽然这“爱”的成分已经不纯,也依然是爱。这就导致了更深的痛苦,曾经深爱过的两个人,忽然就要形同陌路——对当事者,是终生的负疚;对受害者,是不动声色的死亡。
李丹的选择符合情爱的规律:爱得最深的人先放手。
难忘爱的时光
“有的时候,真的很想有人抱抱我,就算是脸贴着脸坐在沙发上讲讲话也好,那种幸福感已经离我好久了。”——摘自李丹发来的伊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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