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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月的一天,民突然说其妻想见见阿云,阿云如约前往某酒楼。民的老婆告诉阿云,她已与民离婚了,希望她今后与民好好过日子。后来民还把离婚证展示给阿云看。
民离婚后,住到了阿云的家。阿云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善良女子,会操持家务,会做一手好饭菜,而民的前妻向来不做家务,一有事就要民去帮忙,民离婚后仍常常接到这样的电话。一天,民与阿云商量,可否去其前妻家一齐吃饭。阿云很同情民的境遇,不想民受委屈,便同意了。于是,民与其前妻及阿云各人每月出500元,由阿云掌管,老老实实的阿云还怕人家怀疑她打“斧头”,每天都记下财务账。
从此,阿云挑起了民前妻家买菜煮饭等家务事。有一次,在洗晒窗帘时,阿云从高处摔下,扭伤了脚。两个月后的一天,正在做家务的阿云听到民与前妻吵架,后来民对阿云说,帮她(前妻)不如帮我妈,于是,他们每月各凑500元给民的妈买菜,每天与民的妈妈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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