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5年后,也就是2006年12月,在棋牌馆工作的阿云接待了一个特殊的顾客,这位顾客就是民。民说认识阿云,但阿云对他毫无印象。原来,10多年前他们曾在同一工厂里工作,阿云只在那里做了几年,而民后来在该单位下岗后就用2万多元在股市里炒股,赚取生活费。
在棋牌馆里,民和阿云聊起天来,越谈越投契,总有意犹未尽的感觉。那天晚上民就送下班后的阿云回家,再后来他就天天来接阿云下班。下了班的阿云常与民去吃夜宵,其间他们谈起各自的婚姻。当时民还没有离婚,民说与老婆没感情,自从孩子出生后,他与老婆的生活是“各自为政”,因为孩子住在外婆家里,家里除了节日,常年不开灶。民说希望能和阿云同居。
同情民境遇的阿云,心动了,但阿云又不想插足别人的婚姻而使对方重蹈自己的覆辙。她向民明确表示只要民没离婚一日,她都不会和他同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