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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不是真心话,我都觉得很开心。我26岁开始经营自己的广告公司,已经4年了,虽然现在我买了房子和车,有了丰富的物质,可是由于每天都在忙公司的事,到现在我都没有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这个男人给我的感觉很好,灯红酒绿下,我甚至有些意乱情迷。
走的时候他问我:“有没有机会下次再见?”我还没有回答,手机此时却在口袋里振动,我刚拿出来,就被他抢了去,他用我的手机打了一下自己的电话。那种霸道的、胜券在握的微笑,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抗拒。其实我在那一刻真的很想知道我们会发生什么。也许会是一夜情,总之对于我这个工作狂来说,一定会是很新鲜的事。
刚从慢摇吧出来,就收到他的短信:“路上小心。”署名邱谦。
从那天起,短信来,短信去,和邱谦的短信联系几乎成了我生活的必备内容。而在这之前,凡事都讲究效率的我是最讨厌发短信的。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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