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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三年前,岚姐就已经回了深圳,她老公终于让外面的女人为他生了儿子,也终于没有辜负岚姐的“等”——并没打算真的和她离婚。无论孩子的母亲是谁,这个家的女主人始终是你——这是她老公的原话。为了这个结果,岚姐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了。她是一边笑一边哭地收拾行装,对于这里的一切?包括我在内?雪似乎并不留恋,她说:女人说到底,是需要一个丈夫的。你也一样荀生,找一个好女孩儿来爱你吧。岚姐还说,虽然她走了,但是还是会按时给我寄钱的,直到……下面的话她没有说,我知道,她是不想因为她的单方面“撤约”而食言。我妈妈还在,医药费还在,每个月的庞大支出更不会减免……虽然我很想说,岚姐,我不要再麻烦你……但是,话到嘴边,还是生生给咽回去了,我说不出口。
岚姐说,钱对于她,不过锦上添花;而对于我,却是雪中送炭。她还说,也许我们今后不再见面了,但还是会在那边祝福我。我懂,对于她来说,我的存在,是一个永远的瑕疵。如果她这次回去真能在她老公那里重新找到爱和幸福,那么我,还是不要让她记起来吧。毕竟,我做了她三年不名誉的情人。岚姐走后,给我寄了多半年的钱,再后来,我更改了通邮地址,所有来自深圳的汇款均查无此人并一一退了回去,岚姐才不再寄了。我用我的积蓄,一点点维持着,后来又变卖了岚姐留下来的一辆二手车和一块瑞士表……直到那一年的冬天,妈妈病情恶化,撒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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