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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方刚,我怎么回答“要情还是要性”,我从来不考虑这个问题的,我还想让你帮忙总结归纳呢!
不过么,大概是,要情的只有NO7、NO16和NO11罢!第一是我“一己的私情”,第二是我的丈夫,第三是我的男友。
除了NO7、NO16、NO11都是性伙伴,我跟他们做爱时都沉浸在自己的感受中,并不爱他们,是不是很无情。NO7、NO16、NO11,都是性与爱各百分之五十,剩下是纯粹性伙伴,也就是百分之百,我完全不看重的,换任何人都可以。
性伙伴可以是任何的人,情人应该对人生看得比较明白。
在成长过程中各有作用和意义,我比较同意方刚的说法,性伙伴就是做完爱会生出讨厌之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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