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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年前到北京的,到北京后我对自己的要求严格了。我觉得新的生活开始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找到一份婚姻,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这份婚姻只是为了婚姻,可能与感情无关,对方年龄大些也没有关系。
就在北京工作不久,单位里的一个比我小整整10岁的男孩子对我表示了好感。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清,他怎么会喜欢我。他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子,我很喜欢他。他有一个同居女友。
一天晚上一起吃饭后,他送我回住处,说:既然我们彼此有好感,为何不为了好感而放纵自己呢?
他的话很打动我,我接受了他。这一方面在北京我很寂寞,没有朋友,另一方面他也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有一个比自己小10岁的情人总是一件让女人很虚荣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对他界定过我们的关系:不要爱上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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