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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帅挺难缠,他对补课非常不感兴趣,似乎对我也很反感,不过我没灰心。过了几天我发现了帅帅一个爱好——喜欢足球,这正中我的下怀——我也喜欢足球。以这个为由头,我和他的话题渐渐多了,关系也开始融洽起来。当我把托朋友搞到的中国球星的签名,以及珍藏多年的罗伯特·巴乔的画页送给他时,帅帅一下子就把我当成了铁哥们。我抓住机会,趁热打铁引导他的学习兴趣,给他补课。别说,还真管事,他的成绩提高很快,期末考试时在班里的成绩往前提了十几名。
每周我给帅帅上三次课——平时两个晚上,加上周六的下午。每次去了,我就直接到帅帅的小屋里。课间休息时,大姐会招呼我到客厅里,喝水或是吃水果。有时赶上了,也在那儿吃顿饭,不过不是经常。我给帅帅上课时,大姐要么做家务,要么靠在沙发上看书,有时看专业书,有时也看文学书。大姐温文尔雅的,给人感觉很舒服,就是人们说的有气质。
当大姐往我碗里夹菜时,我一阵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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