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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视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为非法同居。
记者记录的这个故事中的桂云和她“老公”的关系,就属于后一种。正是由于这种非法的同居关系,使故事的主人公面临着一份难以解决的尴尬。
下面的故事,就是这个叫桂云的女人通过“情感专线”对记者的亲口讲诉。
一个善良的女孩
1996年,22岁的我和妹妹在自己的家乡——广东番禺开着一家不算大的服装店。服装店旁边,有个停车场,还有几间大排档。
6月的一天,天空下起了雨。那些在露天排档吃东西的人都到附近的店铺躲雨。我和妹妹的服装店里也进来了两个人,而这其中一个人竟然让我的命运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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