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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继续沉浸在她的回忆里。
三年前,一个北方来的老板看中了我。他叫凯文,很洋气的一个名字,据说他的祖上当过大官,在他家乡也算是名流了。他不顾家里人的反对要娶我。我当时也厌烦了打拚的苦滋味,找个有钱人嫁了不失为上策。况且,凯文高高大大的,不算帅气,也有几分霸气,从各方面来说,他都比较符合白马王子的条件。在纸醉金迷的环境里呆了这么多年,趁年轻正而八经地找个男人,老了恐怕就没人要了。
一听说在歌舞厅跳过舞的,好人家就会断了念想的。凯文倒是个血性汉子,敢作敢当,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人拗不过他。
我就这么告别了歌舞厅。我是幸运的,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能有这样的好运。我劝天下的父母,有女儿的,千万别让女儿走这条道啊,那叫不知深浅。我算是趟过这条河了,还算活着,也还算活出个人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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