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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接触到了一个男孩子,他的朋友叫他陶米。他比林帅、更有钱、对我更体贴。他有八分之一的英国血统,英国国籍,是英国某大学的双硕士毕业,曾经在英国皇家海军服役。因为他的出现,我的伤口慢慢地平复,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如果想忘记一段旧的恋情,那就迅速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吧。我和陶米迅速陷进热恋,决定闪婚。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的几个好朋友,她们都觉得我是因祸得福。如果不是因为林的离开,我怎么会遇见一个这么好的男人?
我们开始定酒店、定婚宴、订从英国运过来的婚纱。陶米说,现在他的公司资金运转不灵,这些东西的钱先让我垫付。我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既然以后是一家人了,花谁的钱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先后在他账户上汇去了4万块钱。也许这对有钱人来说并不是大数目,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不只是我的积蓄,还有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钱。可是,当4万块钱汇入陶米的账户的时候,他这个人却失踪了。不是彻底的失踪,当我用别的手机打他的电话的时候,他就会接听。可是当听到声音是我,他就把电话挂掉。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他跟我纠缠不过,干脆地告诉我,“我的公司现在已经破产,全部是债务,你的钱我还不起,我们的婚约取消了”。他说完这样的话,我才感觉到,自己遇见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我一个人站在金水河边上号啕大哭,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倒霉到如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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