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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恰好很多女性因为害喜的生理反应强烈,或者怕自己变丑的压力,当然也为安胎考虑,常常会拒绝老公求欢,一次两次后,男人不再勉强,但不表示他的欲火消了,而是外头有机会的话,自然就接受那个宣泄管道了。
所以这要说是谁的错呢?《中国式离婚》里的娟子和刘东北就是典例,怀孕7个月的娟子当场捉奸在床,不由分说立马决定人流且和刘东北离婚,我认为是最粗暴的示范,青壮小伙有性需求而表现出格,应该是可以坐下来“检讨”的事,何至于先“扼杀”个小生命,还丢下一句:当初孩子是为了你才生的!多没格的女人啊!把自己贬为生育工具,又完全没有尊重生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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