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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和男朋友,并非百分百都能进入婚姻状态。未到谈婚论嫁的男男女女,都有互相追求彼此选择的权利。
要说错,错在文中男主人公暧昧不清的态度。一方面,他对女主人公有好感,而且还主动在行动上有过表白,害得人家小姑娘春心萌动心猿意马,另一方面,他又不愿舍弃前女友。
脚踩两条船,这种不负责任的花心大萝卜行为,显然是要遭众人唾弃。
背负友谊的女主人公,内疚之余,痛定思痛,选择离开。故事到这,应该是个比较圆满的结局。偏偏那男人不善罢不干休。
一路追去,弄得人家失身,却又不表明自己的爱情态度和立场。完了,继续回家跟女友甜蜜,还隔三岔五地弄点暧昧短信招惹女主人公。左看右看,说轻了,是没有胆量承担责任的男人,说重了,就是个玩弄女性的流氓。
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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