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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怀孕五六个月了,我不愿意跟小年再吵。以前我们吵架时,我一哭,他就会用尽招数地哄,直到我破涕为笑。现在不会了,看到我哭,他转身就不见了,连看都不看一眼。朋友们都劝我,好好把孩子生下来,看开点,不管他了。可是能不管吗?什么事情都可以看开,面对这些事情怎么去看开?什么算是看开?
女儿生下来了,特别可爱,笑起来很像小年。但是小年却已经沉迷在自己的甜蜜里,不在乎这些了。他搬出去了,住在修理店,住在洗浴中心,有时也住在小倩那儿。今年情人节的时候,我给小年打电话,也许是因为再怎样无所谓的女人也不能对这个节日释怀吧,但他一直没回。不知怎么,那天我就是铁了心非要找到他。我到小倩家敲门,他果然在。已经隐忍了很久的我终于受不了了。我让小年出去,说自己要和小倩谈谈。我告诉她请她作个了断,这样的日子我过不下去了。
回到家里的小年非要和我离婚,反而还质问我为什么不忍上三五年。因为过了这几年,他就会乖乖回到我们的家,这样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他还说,他曾查找过我们的结婚证书,现在根本就查不到。我说难道这些年我都是在和你非法同居吗?也就是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婚姻真的需要仪式。至少那是一种承诺。而有了这个承诺,双方都会在某刻想起来他们之间确实有过这样一个约定。但转念一想,即使当时承诺了现在还有用吗?永远的是承诺,但承诺并不是永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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