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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爱的,已经被作为一个复杂步骤被简化掉了。快餐年代连爱情也被省略,说不清是进化还是后退,反正大家单刀直入,想干嘛直接入正题好了。用不着揣度什么。像以前那样穷追猛打,花时间花金钱和精力,不但床没上成,连心也给别人伤透,要不就是到后来味同嚼蜡,又不忍丢弃,双方牵扯不清,有情人终成鸡肋,弄得身心疲累。何必这么复杂?直接找个床友,干手净脚,床上做一对恩爱夫妻,怎么爱都可以,反正,只限于床上。明天,我们又是陌生人,回到各自的轨道。而且该干什么干什么去,男的还是模范丈夫,女的依然相夫教子,过自己原来的生活。彼此无需挂念。
危险关系,简单但残酷,类似小孩子玩火。放纵爱欲,任其泛滥成灾。但见好就收,为了自己。责任心丧失,私心泛滥成灾。
那么老公算不算合法的床友?应该不算。做得床友的,就不应该是彼此拥有的,而且不必要知根知底。互相不应该有类型男女朋友或夫妻那样的牵绊和压力,谁也无权过问谁,管住谁。他可能也是别人的,你也可能有不同类型的床友,关系仅此而已,不必复杂化。也许有一天两人可以躺在床上,还可以轻松谈论和别的床友之间的经验感受,互相探讨切磋。呵呵,都是花心大箩卜,半斤八两,谁也不能笑话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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