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梅荣觉得,丈夫不让她到医院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女人。武梅荣几乎每次到医院去,都会在病房里看到汪菁菁,丈夫告诉她说是公司的员工,但武梅荣从丈夫与汪菁菁的眼神中读出了他们的特殊关系。但是,此时丈夫命在旦夕,武梅荣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与丈夫理论此事。考虑到丈夫再三让她不要到医院来,两个小叔子也告诉她:“我们已经花钱在医院请了专职护工,你就不用操这些心了。”武梅荣此后就真的没有多到医院去,只是每星期六带着已经上高中的儿子到医院去看看于新任。
2004年11月27日上午9时,于新任被推进手术室进行肝移植手术。之前的手术通知单上,是他的大弟弟于新成作为家属代表签的字。术后,于新任恢复得非常好,一个月后他顺利出院。与此同时,法院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对他的离婚诉讼作出了暂时中止审理的裁定。
2005年4月9日下午,正在办公室处理事务的于新任突然觉得腹部胀得难受,便在汪菁菁的陪伴下到上次就诊的医院进行复查。检查报告很快出来了,于新任新换的肝脏出了问题,需要立即手术重新换肝。
当天,于新任就住进了医院,做各种术前准备工作,同时等待合适的活体肝源。但是,这次病情来势凶猛,住院第六天就出现了肝腹水,医生在抢救他的同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
于新任从两个弟弟凝重的表情中得知了自己病情的严重。2005年4月16日下午,他在病房里立下了遗嘱,白纸黑字写着五项内容:1.我与武梅荣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三套房子和两辆轿车,以及6万美元和22万港元;2.我在生病期间向小弟弟于新民借了50万元人民币用作医疗费,该笔欠款从我与武梅荣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偿还;3.支付完于新民的50万元债务后,属于我名下的三套房子和一辆汽车由我的大弟弟于新成继承;4.现存的6万美元和22万港元由我的儿子于未未继承,用于他将来的读书和生活费用;5.我的后事由我的两个弟弟全权处理,骨灰由汪菁菁保管。
当时在病房里值班的两位医生作为见证人,在这份遗嘱上签了名。
2005年4月20日上午9时,也就是立下遗嘱的第四天,于新任出现深度肝昏迷,经抢救不治身亡。
闹上法庭
遗嘱纠纷一地狼烟
遗体火化后,武梅荣提出要将丈夫的骨灰带回家,但于新任的两个弟弟说:“骨灰还是由我们保管比较好。”武梅荣想了想,觉得他俩毕竟是丈夫的亲兄弟,也就没说什么。
处理完丈夫的丧事后,武梅荣觉得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已经随着当事人的逝世烟消云散了。就在她准备重新打起精神好好生活的时候,两个小叔子找上门来了。
|